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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克功在中共吴起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来源: 时间:2011-10-25

    认真履行职责 狠抓工作落实
    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在中国共产党吴起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11年10月19日)
    张克功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吴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县第十二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县纪委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狠抓责任龙头,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按照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组织制定《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等文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五年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别同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130人(次);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新任职的所有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152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67人,警示训诫85人。
        (二)严格落实《工作规划》,惩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制定下发了《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为7个方面96项,落实到每名县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时,继续抓好警示训诫工作,五年来共实施警示训诫421人,其中:警示提醒150人、诫勉督导114人、责令纠错157人,涉及科级干部106人。
        (三)教育宣传形式多样,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显著增强。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章》、《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为契机,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全县开展了反腐倡廉各项活动专题知识测试,党员干部参与率和优秀率分别达到94%以上;邀请相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20期;开展各类知识竞赛26场(次);开展演讲比赛、工艺品展、书画展、演唱廉政歌曲等活动100多场(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教片150多场(次);在公路沿线刷写廉政警示教育标语200多条;在乡、村驻地和县城主街道建廉政文化墙130余处,全面提高《廉政准则》和《规定》等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知晓率。继续深入开展“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全县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更加坚定、作风更加务实。
        (四)充分彰显改革创新成效,源头防腐工作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从改革、机制、制度入手,全面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规范人事权、物权、财权。一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审批制度和禁止用公款旅游的通知》、《吴起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吴起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和更新公务用车备案制度》。二是加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力度,预算外资金入户率达到100%。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逐步完善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范围。五年来参与开展政府集中采购815次,采购金额28948.49万元,节约资金3575.83万元,资金节约率10.99%,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社会效应。四是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五年来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单位112个,离任审计63人,任期审计49人,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2351万元。五是深入推进财务“五笔会签”报账制度。运行以来共拒付不合理报帐业务694笔1504.41万元,纠正报帐业务2229笔8566.79万元。六是进一步完善了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农村财务管理五项制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七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五年来,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0多人(次),各级领导干部都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八是在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农村、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印发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牵头部门和参加单位及县纪委、监察局各科室,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清理农村财务和信访积案工作,共审计资金2600万余元,收回违规资金55万元,清查核实历年累计欠债970万元。九是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监督保障、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8个方面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0年4月份,新寨乡党委作为全省唯一的乡镇在全省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上就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五)加强制度创新,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为契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推行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部建立健全了责任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等制度,对41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了责任追究。59名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三述”,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和乡镇纪委组织开展“三述”活动52次452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我们将这项制度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群众通过点名接访208件,办结177件。县纪委先后6次组织223名拟任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组织开展任中廉政法规知识考试35次426人次。全县164个行政村全部按照相关程序选举产生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共向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558条,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325件(次),监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得到了很好发挥。同时在农村社区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建立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信访听证终结19次,有效解决了一批重复上访问题。信访监督制度,我们通过拓宽信访监督渠道,不断完善信访监督情况登记台帐、协作运行、信息通报和档案管理机制,推动信访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累计开展信访监督23件(次)。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县药品配送中心按照“药品集中统一采购、零差价销售、统一配送”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进行配送。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组织乡科级后备干部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3次129人。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全部挂牌,规范运营。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平台的意见》,即将全面推行这项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通知》,通过协作区办案17件。
        同时,我们创新地在全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两承诺、三述职、两评议、一检查”和“五到农户”活动。
        (六)监督检查措施有力,保障政令畅通力度更加到位。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一是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下发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落实到8个牵头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县工治办检查重点项目64个,发现问题51个,发出《督办通知》37份。二是积极开展扩大内需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先后检查扩大内需资金12953万元,并对相关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和检查,所有建设项目均能按照进度实施。三是认真开展环保执法监察。五年来共出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7000多人(次),查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20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376份,罚款886万余元。四是对土地市场进行专项检查。五年来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2宗,违法用地98.43亩。五是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机构改革中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落实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同时,我们又提出了“七项纪律规定”,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六是认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搬迁、公务员招录、干部考察、征兵、安检、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规范程序,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七是高度重视问责问廉问效工作,我们始终把“三问”工作贯穿于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全过程,贯穿于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贯穿于民生工程全过程。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程建设进度缓慢,干部作风不正等问题。三问工作开展以来,共发出问责问廉问效通知书288份,对36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45人,警示训诫125人,组织处理4人,批评纠正187人。
        (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514件(次),处分违纪人员332人,其中党纪处分289人,政纪处分48人,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组织处理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人,涉及科级干部29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4.06万元。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全面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出台了《一案三报告》、《委局机关全员办案》等查办案件6项制度,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八)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是对落实教育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收费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全面落实“五免一补”和全民免费教育等惠民政策。二是认真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把药品降价的实惠让利于民。查处不合格药械50余种,立案查处15起,当场行政处罚301起,累计罚款10万余元,关闭非法个体诊所17家。三是切实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纠正违规执法60余起,并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全面加强基层纠风组织建设。全县乡镇全部成立纠风办,行政村(社区)全部成立纠风监督组。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窗口”、“人民群众满意单位”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标准。六是对全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校园周边安全保卫、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干部职工拖欠公款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收到了预期效果,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努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反腐倡廉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业务能力培训,五年来,县纪委先后选送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接受培训;注重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参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五型”机关创建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等活动。根据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的要求,2008年8月,一次撤销原51个部门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整合成立了6个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先后出台了《吴起县纪委监察局派出(驻)机构日常工作联系办法》和《派出驻机构开展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形成了委局机关对派出驻机构管理有办法、派出驻机构自身建设有标准、派出驻机构对所辖部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有措施的良好局面。
        过去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7、2008、2009连续三年被市纪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查办案件、宣传教育、制度创新、问责问廉问效、执法监察、警示训诫、信访等20多项工作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先进单位。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不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做好新形势反腐倡廉工作信心不足;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违纪违法案件在一些单位部门仍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问题仍然存在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是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齐心合力的结果;是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一是必须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思路。要把弘扬延安精神贯穿于廉政教育全过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警示训诫和党纪国法防线;把弘扬延安精神贯穿于制度建设全过程,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把弘扬延安精神贯穿于监督制约全过程,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把弘扬延安精神贯穿于改革创新全过程,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研究新情况,拓展新视野,破解新问题,着力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把弘扬延安精神贯穿于惩处腐败全过程,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体现延安精神的时代特征和强大生命力。
        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摆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加以把握,时刻与党委、政府思路同心、目标同向、措施同步,做全面发展的有力促进者和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积极营造者。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是非,弘扬先进者,鼓励实干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广大党员干部放开手脚抓改革、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从政环境。把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寓于重大经济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之中,坚决查处干扰经济发展的行为,为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始终坚持预防与惩治、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并重,在严厉惩处少数腐败分子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不廉洁苗头,开展专项治理,防止蔓延成风;对虽有错误但够不上追究纪律责任的干部,进行提醒,帮助整改。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部位抓起,加强监督,关口前移,超前防范。
        四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典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倾听民声,尊重民意,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
        五是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全面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承担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带头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旗帜鲜明地支持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组织协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县人大、县政协、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反腐败工作。
        二、今后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机遇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加速期,是加快城乡统筹、实现富民强县的黄金期,宏伟的蓝图和美好的前景鼓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起光荣的使命、承担起发展的重任、发挥积极的作用,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加快建设吴起的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全面完成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围绕严明纪律、促进发展,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县委的权威,做到切实维护、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加强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耕地林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以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惠及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二是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进行事前、事中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销号,着力解决落实任务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项目建设进展慢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的问题。
        (二)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案必查、有案查好”的总体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案件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力度;深入贯彻《廉政准则》,严肃查处违反准则规定的行为;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它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肃处理党员干部道德堕落、生活腐化、赌博敛财和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加大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三)围绕完善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觉地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按照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和程序,加强与司法、审计、组织、人事和舆论宣传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为先、警示在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勤政廉政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努力营造勤政廉洁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不断巩固和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今后要着力在巩固、提高、深化、发展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增强制度的实施效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度,要结合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完善报告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特别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效制度,要加快工作进度,创新工作形式,切实解决和整改“三述”中提出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严格民主选举,完善监督流程,依法规范运作。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要形成“点名接访、限时回访、定期下访”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面对面三公开”制度,要继续完善公开述责述廉述效、服务承诺、测评和质询等做法,促使基层窗口服务单位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农村财务管理“五项制度”,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认真解决村集体财务纠纷问题,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要进一步明确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严把终结标准,注重结论落实,促使信访问题一次性处理到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到招标规范、补贴到位、配送及时,确保公开透明运行。信访监督制度,要切实抓好廉政承诺、回访教育、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注重增强实际效果。领导干部任前、任中和科级后备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要长期坚持开展,严明考试纪律,注重保质量、保效果,促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抓好廉政法规的日常学习。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严格按照《乡镇“廉政灶”接待标准规定》实行公务接待,有条件的县直部门也实行“廉政灶”或“廉政餐”制度。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要抓紧前期准备工作,确保稳步有序推进。办案协作区制度,要在人员调配管理、案件主办人、案件评查等方面继续探索创新,及时查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问责问廉问效制度、财务报账“五笔会签”制度和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要着力在抓改进、抓提高、抓完善上做文章,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全面规范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精心选择和培育示范点,切实提高制度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制度建设要坚持系统谋划、重点突破、持续推进。试点推行向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采购项目派驻监察工作组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向国家或集体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采购项目派驻监察工作组,并与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结合起来,对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努力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全面推行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在村干部离任时对村集体债权债务进行认真核查,认定为不良债务的,由责任人自行解决,从源头上防止不良债务形成。
        ——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市县纪委推行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为重点的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大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加强腐败迹象信息收集分析,形成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
        ——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裁量权行使、执收执罚、涉企检查等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完善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
        (四)围绕科学问责、强化监督,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科学分解责任,严格绩效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责任意识。坚持责任报告制度,督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
        加大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注意把握政策,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狠刹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歪风,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深入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加大对用公款变相旅游活动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认真治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围绕以人为本、维护民利,切实抓好纠风惠民工作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服务民生、保障民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与民争利行为。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和省、市、县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开展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全面清查。认真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深化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和单位活动,积极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项目工程建设、国土资源出让、房地产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问题,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问题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农村事务公开和透明。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
        (六)围绕践行宗旨、凝心聚力,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干部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背群众路线、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督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纠正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等行为。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加强和改进效能监察工作,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强化对党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和公务人员履行职责、执行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加强对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
        (七)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抓好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干部队伍、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水平。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轮岗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活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内部监督制约的有效方式、方法和途径。积极探索和推进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班子建设,完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导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水平。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同志们,反腐倡廉,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依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构建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吴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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