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聚焦吴起

    陕西强力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 促药价大幅下降

    来源: 时间:2011-03-26
    陕西强力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 促药价大幅下降
    来源:秦风网

         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建立新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是解决群众看病贵和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与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陕西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复杂、同质不同价、质量难以监控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采取药品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管理办法,面向全国公开网上招标。2010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办法(试行)》。

        与改革前的药品采购相比,药品“三统一”从八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一是只招药品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打破了过去从流通领域购进药品的限定。二是实行全省统一采购,医疗机构不参加招标,改变了其自行采购、自行定价的做法。三是低价中标。同一品规报价低的4个进入评标范围,选4定3。四是实行定标与评标相分离和专家实名制评标。五是规范配送企业的准入标准,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配送企业,实行统一配送。六是统一价格,在采购中标价的基础上平均加5%的配送费用,为全省药品统一销售价格,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七是把好药品质量关,打造贯穿生产、配送、使用全过程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链。八是公开透明。做到了全程公开、规则公开、操作公开,保证了“三统一”工作的严密组织和公开、公正、公平。

        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两次集中采购的结果,中标品规零售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或限价相比,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平均降幅为46.14%和50.84%,试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降幅达到三分之一左右。理顺了药品供应渠道。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全部纳入统一配送,避免了进货渠道混乱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了药品的质量和生产供应,也促进了医疗机构管理。

        这项制度推行以来,陕西省卫生医药领域实现了“四个第一”。即:第一次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开展药品三统一,落实补偿政策,从制度上为解决看病贵问题提供了保障。第一次在乡镇卫生院实现了人员工资全额预算,使广大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吃上了“皇粮”,为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第一次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基本医疗设备的标准化配置,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了跨越式提升。第一次实现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开始享受到了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央纪委领导对陕西省推行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评价是从源头上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与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贵等问题。2010年11月初,卫生部在陕西省召开的首次全国县医院改革发展现场会上,将这种做法称之为“陕西模式”。


    友情链接:

    吴起县纪委监委 地址:吴起县长征街 电话:0911-8390130 邮箱:wqjw7612175@163.com

    陕公安网备:61062602000101号  陕ICP备11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