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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起县以问题担当带动责任担当

    来源: 时间:2018-10-19

    近期,吴起县纪委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在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东峰正视问题,勇于担当,对1-7月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

    总体评价:一是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1-7月份,全县共实施领导干部问责12起12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五个专项工作,1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2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起32人,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领域问题7起7人,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领域问题8起8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起3人。二是执纪审查工作持续发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共处置问题线索352件,其中第一种形态319件,第二种形态81件,第三种形态2件,第四种形态2件;立案86件,结案85件,处理85人,其中党纪处分71人,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2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三是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和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聚焦冯新柱案暴露出的问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抓好“以案促改”任务的落实,县委理论中心学习小组先后举行4次集中学习,县纪委先后召开各派出纪工委干部警示教育会议,专题部署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并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专题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四是巡察工作逐步深化。围绕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精心谋划,制定印发了《中共吴起县委2017年-2021年五年巡察规划》。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精心研究,周密组织,抽调人员组成4个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县教育局、高级中学、长城镇4个党委开展第三轮常规巡察。5月底,助力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专门力量,启动了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截至目前,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已发现问题11个,正在边察边改。

    直面问题:县纪委、监委对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避不就,在县委全会上勇于担当、直击问题。一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三是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四是各镇(街道)在实施第一种形态工作方面失之于宽;五是部分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专职;对1-7月份各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得分前三名和倒数第一名的镇(街道),不留情面,在大会上进行了公开通报,会后对排名靠后镇(街道)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勇于担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反思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的同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后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学细读、久久为功,努力掌握运用蕴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认识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作风建设和制度执行等各个方面,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双落到实处,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要聚焦主业,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找准问题,强化措施,解决执纪审查不力和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围绕“五个专项治理”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高执纪审理的质量和数量,并对“五个专项治理”工作中“零查处”的工作的镇(街道)和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问责。

    本次点评,吴起县纪委、监委以自身的担当意识带动全县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及各党委、各单位的责任担当,共同推进“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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