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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起县“四抓”并举,全力化解信访积案

    来源: 时间:2011-04-02

    今年以来,吴起县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立了信访积案调处化解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信访积案调处工作的安排意见》,全力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抓机制创新。该县全面实行信访领导“三三制”工作要求。首先是实行“三包三访三定”工作制。“三包”即:包稳定。对积案中涉及的信访人或当事人,严格落实稳控责任人,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解释工作,确保在案件办理期间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不发生非正常上访。包调查。对所包的信访积案,各承办、协办单位要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底子,吃透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把积案的症结真正搞清楚。包调处。对所包的信访积案,各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处理到位,不能出现重复访,确保信访积案件件有人管,案案有结果;“三访”即:再接访、再下访、再约访;“三定”即:定人、定责、定时限办理。其次是进一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年初,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推进信访听证终结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县纪委信访室今年要至少实施3—5件,各乡镇纪委,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各至少实施2—3件,力争解决一批影响面较大的信访积案,使信访由“中转”变为“终结”。第三是进一步强化规范与打击并重的依法治访制。在调处化解信访积案过程中,一方面宣传、司法、信访等部门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引导涉案信访人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表达诉求,使信访人将自己的行为规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另一方面,对借上访闹事,借机敛财,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严防形成错误导向,助长过激和非正常上访行为。 

    二是抓排查调处。按照“集中排查调处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排查调处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要求各乡镇、部门和各单位积极动员,扎实安排,将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访的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排查重点,对梳理出的信访积案按照“一人一表,一事一册”的要求,逐一建立台帐,挂牌督办。第二阶段,进行集中调处,要求各办案组落实“四包”责任,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调处化解,包息诉罢访。充分考虑到积案化解的复杂性,在调处中立足事实,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建立“三调”联动的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对信访积案进行综合调处,使调处取得实效。对确实在基层无法调处化解的信访积案,上报县信访积案调处化解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方案。 

    三是抓责任落实。该县县委、县政府按照一个积案、一名县级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排查梳理结果,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交办2010年全县第一批信访积案的通知》,将排查梳理出涉及764人的14件信访积案进行集中交办,确定了10位县级包案领导,落实了承办和协办单位,将责任进行明确和细化,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达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是抓制度建设。首先是实行县级领导定期接访制度。该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一位县级领导信访值班。在信访接待大厅对县级信访接待领导和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进行挂牌公开,切实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其次是进一步推进“信访五项制度”的落实。去年,按照市纪委的安排,县纪委、监察局扎实推行了重点信访公开、信访监督、双向承诺、信访听证终结及在全县范围实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信访”五项制度。“五项制度”的实施,将切实改变部分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接访态度,确保信访群众能见到想见到人,办成想办的事。第三是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每月要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敏感时期县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化解,做到在时间上密集度高,在空间上覆盖面广,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严防积案形成。第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以后形成的新信访积案,要查清谁惹的事,谁接的访,查清不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的原因,对不重视群众初信初访,对群众信访问题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分清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张世斌 柏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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