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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起县扎实推进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窗口单位工作

    来源: 时间:2014-08-29
            今年以来,吴起县把扎实开展“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窗口单位机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实施“一测二评三运用”三个关键环节,深入实施,使各项工作干部作风的好坏让群众说了算,切实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效果。 
            一是广泛“测”。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每个单位不同实际,统一印制既有共性指标又有个性特点的“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窗口单位满意度测评表”,测评内容具体到岗位。要求相关单位在群众办完业务后当场发放,由前来办事的群众和服务对象自行填写并投寄至县纪委监察局,县纪委统一汇总反馈情况。相关单位免费为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粘好邮票的专用信封。监督评价主要针对具有行政职能的工作部门、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窗口单位、行业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重点是直接或联系服务群众较多的工作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共计50个单位,进行广泛测评。 
            二是现场“评”。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召开评议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业务上有直接联系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中随机抽选人员组成质询团,对评议对象现场进行评议并公布结果。同时,围绕社会关切问题现场进行质询。质询后形成的整改方案,县纪委监察局跟踪监督落实。 
            三是一把“尺”。坚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政绩、实施奖惩、任用干部的“标尺”。监督评价结果分为满意、不满意两个等次。满意度在85%以上(含85%)的为“满意”等次,给予通报表扬;测评表回收率不足60%的视为“不满意”等次;满意度低于75%或处于末位的科室,规定年度不得争先创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对分管领导实施谈话;连续两年以上的,追究机关领导责任,并建议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停职检查、引咎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发现被测评单位及相关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四是重在“改”。针对群众监督评价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县委要求,要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按照单位职能、岗位分工,明确整改主体、要求和时限,并及时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直到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据了解,今年5-8份该县已经发出测评票5000张,共收回50个单位的4175张测评票,经初步统计,其中满意度均在85%以上的有40个单位;平均满意度为75%-85%的有3个单位;75%以下的有7个单位。9月份以后,还将发出测评票5000张,年底将根据近万张测评票进行综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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