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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起县持之以恒纠正“双节”期间“四风”

    来源: 时间:2015-09-15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吴起县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反“四风”、查“四风”、改“四风”深入进行,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的发生,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要求,双节期间,各级党员干部要做到落实规定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土特产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内部食堂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福利、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文件还特别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镇(街道)纪委和各派出纪工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重点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和公款买送月饼节礼等进行监督检查,狠刹节假日期间的不正之风。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及时调查处理。要按照“有了线索不调查不放过,查实了不处理不放过,典型问题不通报不放过,通报了不曝光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五个不放过”原则,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快查快结、从严重处,绝不姑息迁就。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倒查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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