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执纪监督

    吴起县“重拳打击”酒驾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

    来源: 时间:2011-05-12

    吴起县“重拳打击”酒驾 切实规范交通秩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交通安全。近日,吴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局、人劳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发文,切实规范交通秩序,严禁酒后驾车行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交通秩序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相关交通法规。
            文件规定,对违反停放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套牌、假牌或无牌机动车的;驾驶车辆有超速行为的;驾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等行为的要视情节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劝驾驶员饮酒的;明知驾驶员饮酒,对其不劝阻,仍然乘坐或允许其驾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警示训诫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发生酒后驾车的单位,要视情节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该县还规定,在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特别是在查处酒后驾车行为过程中,有不查处、不立案、徇私舞弊私自放行、降格处理或者违反规定撤销案件,以及干扰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严格追究有关民警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张世斌 白鹏)

    友情链接:

    吴起县纪委监委 地址:吴起县长征街 电话:0911-8390130 邮箱:wqjw7612175@163.com

    陕公安网备:61062602000101号  陕ICP备11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