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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网络监督在反腐中的积极作用探讨

    来源: 时间:2011-04-08

    发挥网络监督在反腐中的积极作用探讨

    吴起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九誉


    建设当今时代,网络全面浸入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面目和模式,同样,网络监督,也推动着传统的反腐格局变得更加开明开放。如何更好地运用网络反腐,完善网络反腐机制,建立网络反腐机构,拓展网络反腐渠道,健全网络反腐体制,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网络反腐的特点
    网络反腐的兴起意义重大,它标志着反腐败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在相当程度上推动反腐败的进程。从积极的方面来讲,网络反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方法的参与性
    网络反腐,信息来源广,监督成本低,方便快捷。传统举报,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纪委等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违法违纪事实,举报信息来源有限,且成本较高。随着科技的发展,举报渠道日渐丰富。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网站,各种互联网社区、论坛等都成为网民参与监督、反对腐败的平台。我国网民数量近3亿,3亿网民使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是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很大程度的实现,网络反腐的快速便捷,群众的主体意识日益崛起,为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快速的传递性
    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按传统的举报方式,反腐部门是否进行了查处、结果怎样,举报人都不清楚。通过网络反腐,有关部门在舆论压力下,要时时作出反应,民众能及时了解到案情进展情况。南京江宁房产局长周久耕会议上抽天价烟、戴名表能被网民盯上,事件一经网络曝光,两三天就有7万多条跟帖,南京市房管局等多个政府部门由此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下,南京有关部门9天内介入调查,18天内免去周久耕房产局局长职务。可见,网络的快速传播特性及所形成的巨大舆论压力,就像一付“催化剂”,提高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
    3.未知的匿名性
    互联网具有巨大的虚拟性和隐形化、无障碍性和大众化、随时性和低风险性的特点,网络民喜欢利用网络反腐,也正是因为网络有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以及风险小等不少优点。网民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可以这样说,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网络信息快捷,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
    4.广泛的影响性
    网络遍及千家万户,而且传播速度极快,各种观点事件,一旦发布在网络上,常常可以迅速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事实证明,利用网络反腐不但有利于保护自己,而且容易制造社会轰动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使所揭露的腐败事件,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因此,网络反腐有时范围更广效果更好。“天价烟”事件后,不少干部开始注意自己的外表穿戴和行为举止了。有些干部不禁要抽空儿自省:监督无处不再,“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见,互联网公开、透明和广泛传播的特性不仅促成了网络反腐的成功,也在无形中扩大了教育范围,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
    同时,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反腐尚缺乏系统的法律支撑。目前,对网上举报、网络监督、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因此,也就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接纳和反馈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网络举报人的法律,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如何处置?同样,如果属于诬告,如何保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还其清白?虽有些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各部门法规当中,但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所以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的事情屡有发生,而被举报人被诬告的现象同样也时有发生。
    二是网络反腐也有非理性思维成分。正因为网络有其虚拟性、隐秘性,一些非理性的成分也借网络反腐之名迅速滋生和蔓延。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但有些网民却利用网络匿名、隐蔽的特点,在网上故意夸大、歪曲事实,有的打着监督和反腐的旗号,进行诽谤谩骂、妖言惑众和人身攻击,有的带有强烈的情绪化和煽动性言论,干扰着普通民众的判断,有的滥用“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等等。
    三是网络信息容易泄露反腐机密。由于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很大一部分是在网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信息,这样容易打草惊蛇,让被举报对象及早准备,事先串供或销毁证据,导致很多事情查不实也无法查实。这样不但加大查处难度,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反而使举报人陷于被追究诽谤责任的被动地位。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一旦发生纠纷也难以处理。
    四是网络信息有时容易误导网民。因为网络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许多网民自身素质不高,容易对网络信息造成误判,形成错误的判断。
    二、加快完善网络反腐建设的几点思考
    网络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网络反腐不仅涉及到现实空间的反腐工作,还涉及到虚拟空间的管理和运作,网络反腐也只有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象重视实际空间反腐工作一样重视虚拟空间反腐工作,扬长避短,使网络反腐与其他反腐手段相互配合,成为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
    1.加快建立和完善网络反腐制度
    目前,网络反腐尽管轰轰烈烈,但在制度构建和运用方面显得滞后。一方面,缺少对网络反腐本身的运行保护,另一方面,缺少对举报人员的保护。因此,要尽快出台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网络举报、网络反腐、网络保密的一整套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要建立保护证人制度。要根据有关案例,不断修改完善有关制度,特别是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证人的法律。二是尽快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和个人的信息要明确区分开来,政府官员等公众人物的职务行为以及担负社会公众责任的行为,不存在信息保护,这种行为本身就要接受来自社会公众的监督,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但不涉及其职务行为及公众社会身份的个人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关网络反腐的运行机制。网络反腐要借鉴成功的例子,结合各地实际探索新形势下的运行模式,以便更好地提高网络反腐效率。
    2.加快建立网络反腐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形势下网络反腐工作的研究,加强力量,充实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的人员可以由尖端网络技术人员、纪检监察干部和研究反腐倡廉理论的专家学者等构成,以形成网络反腐的组合优势。这个专门机构可有五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分类梳理,综合协调。对网络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二是甄别信息,加强沟通。要学会面对网民,注重从网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甄别真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回复问题,引导网民良性互动,在分析事实、辨别是非中体现正确导向,搭建起网民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互动平台。三是发布信息,及时引导。对由于网络披露的信息引起的混乱,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有关是非或说明有关情况,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发布的信息务必实事求是权威准确。四是保护举报,维护权益。不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只要是线索清晰、事实确凿,就应把举报者列入保护范围,切实维护举报者的权益。五是研究案例,把握规律。制定并不断完善一套实用实效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分析网络举报的特点,探索网络反腐的规律,逐步向网络反腐的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3.加快拓展网络反腐渠道
    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举报网站的建设,使官方网站成为举报的主流网站,成为网络反腐的主导。特别是要增强官方反腐网站的吸引力、影响度,更加关注民意,代表民众的利益,契合民众的心理和趣向。只有这样,官方反腐网站才能在反腐斗争中发挥主导作用。与此同时,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网络探索,拓宽网络反腐渠道,比如,除了建立网站外,还可开通举报邮箱、开通实时QQ、开通MSN、开通反腐败博客、论坛、BBS等,丰富反腐途径,畅通反腐渠道,让网民的举报得以及时交流,及时沟通,与官方反腐力量形成互动。
    4.加快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
    要实现网络反腐与制度反腐进行有效对接,关键是要既能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制度化出口,又要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要整合资源,现有的纪委、监察部门、反贪局、检察院和法院,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督和司法体系。要加快整合各种反腐资源,形成互相配合,互相支撑的查办案件力量,要促进以网络反腐为主体的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加快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反腐倡廉格局。从长远来说,网络反腐要与其它手段一起形成合力,使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发挥,网络反腐也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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