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关于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0-12-2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近期,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吴起街道蔺砭村副主任刘生阳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19年刘生阳在任吴起街道蔺砭村副主任期间,将自己名下报销出的人工劳务费,没有及时发放到果农手上,在没有给村党支部书记汇报的情况下,擅自用于其他支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城镇二道坝村边家洼组村民小组长韩占宏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2年韩占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出工事实,套取组集体补偿款4500元作为协调费;2013年12月6日,韩占宏将在其家中招待村组干部的烟酒支出286元通过组集体账务予以报销。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吴仓堡镇党畔村民卜凤元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卜凤元在2001年至2002年担任油房村支部书记期间,雇佣本村村民拉运苗木,每趟运费80元。当年造林面积约6000多亩,每亩从群众兑现补助款中扣除0.5元作为苗木运费,共计3096元,造林结束后卜凤元只预付给燕某孝515元,将剩余资金支付其他支出。2004年卜凤元离任后,其他参与拉运苗木的村民索要补助无果,拖欠村民苗木拉运费18年之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城镇二道坝村原支部书记袁建东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袁建东以误工补助名义领取了1500元协调费,违反了廉洁纪律;2016年,袁建东在未召开村两委会议和大河湾组群众会议的情况下,将本该属于组集体的27383元道路补偿款,以坟墓搬迁补助款超标准补给村民乔某俊,违反了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十百万联合站锅炉岗副岗长王二利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王二利以能向服务对象杏某元提供便利为由,先后索要红包、接受话费充值966元,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6.吴起街道杨青村会计宗世荣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宗世荣先后为本村两名已过世村民延续发放养老补贴5625元,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刘渠子社区副主任刘生学、前渠子村民小组长刘佰汶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县政府拆迁征收陈壕湾上台时,刘渠子社区副主任刘生学、前渠子村民小组长刘佰汶二人在未调查核实窑洞买卖的真实性,就在该证明书上签署“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导致0.13亩国有土地被套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刘生学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佰汶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吴仓堡镇吴仓堡村会计曹占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6年,吴仓堡镇精准扶贫与低保政策实行二合一后,吴仓堡村在精准扶贫与低保对象动态调整上报过程中,村会计曹占明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刘某飞、刘某锋父子二人漏报,直至2020年5月再次纳入低保范围,引发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长城镇派出所教导员薛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22日,薛斌在办案过程中未能正确履职,违反规定将不适用调解处理的案件调解处理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高线,明底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做到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友情链接:

吴起县纪委监委 地址:吴起县城中街 电话:0911-7612175 邮箱:wqjw7612175@163.com

陕公安网备:61062602000101号  陕ICP备11020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