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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围绕工作落实出台“十项措施”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来源: 时间:2012-08-31

    吴起县围绕工作落实出台“十项措施”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近日,吴起县出台“十项措施”,以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县委、县政府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县性重大决策部署及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会议议定的事项,要迅速行动、及时落实,按期呈报结果。领导批办、督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结并答复。乡镇、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对于无故拖延或不办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关乎民生的重大决策,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推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不搞内耗,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制,坚决反对回避矛盾、隐匿实情、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和担当不起领导责任的行为。
     三是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夯实到每个领导、每个干部的身上。制定目标责任分解一览表和工作流程图,及时公布各项工作进度和办理结果。坚决防止和纠正因主要领导外出而导致工作停顿、该办理的事项不能正常办理或无法办理的现象。
     四是坚决整治虚报浮夸之风。乡镇、部门工作目标的确定要符合大政方针,切合实际,经过努力能够实现。日常汇报工作、上报数据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特别是辖区或系统内重大信息、重要接待、各类事故、自然灾害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对于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是规范行政审批和深化政务公开。乡镇、部门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涉及行政审批的,要公示审批事项的政策法规依据、条件、审批程序、办事要求、备索材料、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姓名和审批结果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逾期不公开或公开不具体、不真实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是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大力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或窗口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乡镇、部门日常性事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各类审批事项或面向基层群众服务的事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答复;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凡属职权范围内的要立即解决;对重要来信来访、群体性事件,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协调解决。
     七是加快重大项目审批建设进度。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坚决实行招投标制、监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投资评审、审计等制度,杜绝任何个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暗箱操作”。各级领导干部、村组负责人一律不得参与任何涉油工程,一旦发现,严肃查处。重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安排和前期手续办理一般应在上一年度完成,各部门审批手续一般应在5-7个工作日完成。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投资预决算制和县纪委“三问”办对重大项目实施跟踪监督制。
     八是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各部门认真落实包村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每年为所包村群众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乡镇、部门向群众承诺的事项,必须一一兑现到位。县纪委、组织部、农工部、人社局、扶贫办及各乡镇每年要组织所包村党员、群众对包扶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于评议不称职的部门和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换,并对部门负责人和包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九是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干部岗位管理办法,严格上下班、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内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管理混乱、纪律松驰、工作落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县纪委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十是大力改进文风会风。乡镇、部门日常行文,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措施具体、便于操作,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数量和时间。对无故缺席县委、县政府会议和上级单位召开的视频会议或擅自替会的,第一次由本人向会议主持人或组织会议单位书面说明情况;第二次由县委办和政府办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出现三次以上,由县纪委给予警示训诫或党政纪处分。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吴起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围绕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会同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社局、督查考评办共同抓好日常工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季度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和干部作风情况进行1次监督检查,每半年通报1次。对于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县委组织部还把此项工作纳入干部实绩考核,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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