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严肃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喝酒只喝茅台酒”等违规吃喝行为,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按照市纪委要求,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安排:
一、时间范围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2021年5月至12月在全县公职人员中集中开展。此后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二、整治内容
1.公职人员出入小区或写字楼等“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行为。
2.公职人员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喝酒只喝茅台酒”等行为。
3.超标准接待,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大吃大喝等行为。
4.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等行为。
5.公职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行为。
6.其他违规吃喝行为。
三、整治措施
1.个人承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出承诺,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违规吃喝歪风。
2.全面排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监督、税务和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辖区内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场所开设情况,对摸排的情况登记造册,为专项整治提供精准信息。
3.重点抽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暗访组,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针对重点整治的行为开展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严查快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快查快结。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屡禁不止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抵制违规吃喝,弘扬新风正气,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横下一条心,把整治违规吃喝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部署实施,夯实各方责任,形成规模声势。
2.形成工作合力。违规吃喝问题极易隐身变异。市场监管、卫生监督、公安、税务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行业监管作用,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监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广泛宣传动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借助社会力量,组织街道(社区)等部门在辖区内各居民区、写字楼张贴公告,公布专项整治重点、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违规吃喝监督,形成监督无处不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