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吴起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实施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一是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就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多次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县工治办对2009年以来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非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建立了台帐,对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督办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扩大内需政策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先后检查扩大内需资金12953万元,并对相关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和检查,所有建设项目均能按照进度实施。三是加大对政府采购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力度,参与政府集中采购127次,节约资金912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1% ;参与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77个,全部进行备案登记。四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环保、土地市场等专项检查。查处食品药品行业违纪违法问题65起,累计罚款5.24万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6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08份,罚款830多万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2宗,违法用地821.1亩(其中延志吴高速公路占地780亩),罚款94.16万元。五是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搬迁、公务员招录、干部考察、征兵、安检、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规范程序,杜绝各类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六是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机构改革中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了《关于严肃换届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落实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同时,又提出了“七项纪律规定”,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七是把城乡统筹发展监督检查工作与“三问”工作有机结合。贯穿于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全过程,出台了《吴起县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和《吴起县城乡统筹发展工作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09以来,共发出问责问廉问效通知书138份,对14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防微杜渐,杜绝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