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实施六项“阳光工程”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
李建刚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以来,县工交财贸系统纪工委、监察室在县财政系统大力实施六项“阳光工程”,切实提高了财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实施“阳光预算”。年初,在早编、细编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制定统一标准,大力推行部门预算,在编制前认真征求各单位意见,在编制中主动邀请各单位参与,经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通过人大批准,并在全社会予以公开,保证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实施“阳光办公”。结合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机关、满意窗口、满意站所活动,全面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将各股室工作职责、负责人情况、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事项在公开栏全部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系统内部监督。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答复和整改。 三是实施“阳光交易”。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在大额国有资产转让、罚没物资及抵债物资出售中,全部实行竞价拍卖,公开交易,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行政干预和暗箱操作。四是实施“阳光采购”。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也强化了财政的监督作用。实现了政府采购程序的公开化和规范化。1-9月,全县完成政府集中采购537笔,涉及金额1400多万元,节约资金160多万元,节约率达11%。五是实施“阳光收费”。对所有非税收入全部实行财政统管,进一步完善了“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的“两分离”管理制度,坚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堵塞了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流失私用的渠道,防止了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的发生,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大改善了社会投资环境。六是实行“阳光结算”。县会计集中结算中心、乡镇会计结算组强化集中结算职能、监督职能、服务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制,依法对会计业务进行核算,严格对每笔会计业务进行监督审核,切实把好支出关口,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延伸,为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和治理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实施六项“阳光工程”,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改进了干部职工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了权利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