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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塔区柳林镇推行“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制度

    来源: 时间:2011-04-01
    宝塔区柳林镇推行“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制度
    作者:任明明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强化村级事务监督,宝塔区柳林镇扎实推行“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制度,推进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建设进程。
    “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制度是指: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必须按照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把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和镇党委实施监督。其决策内容主要包括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村集体资产构建于处理、集体企业改制及制定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等。推行“四议两公开两监督”制度,原则上每村每月至少运用一次,有重要情况、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可以随时增加运用次数。可以一事一议,也可多项内容一次商议。为了保证该项制度的落实,该镇还建立健全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推选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补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乡镇监督制度等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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