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就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1月8日,县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对全县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克功作重要讲话。
为确保本次整顿活动按相关要求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县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劳局、广电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党政事企业单位、中省市驻吴单位、村(社区)“两委”会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整顿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各部门是否召开作风建设动员会,是否制定出台结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查看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检查单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学习情况、到岗情况、车辆管理情况、值班情况、办事效率督查等。
张克功在讲话中强调,监督检查要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县委书记刘天才同志在动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的相关要求,逐条、逐阶段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的落实情况。重点是看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以及是否有违反“十四个严禁”的问题,大兴八种优良作风,树立八个方面良好形象。
张克功要求,监督检查工作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采取听单位领导班子汇报,走访单位干部职工等方式进行。各督查组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在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督促检查活动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各纪工委在配合好各督查组工作的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对所属系统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县作风整顿办要以《简报》、电视台开设“整顿专栏”等载体,定期与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把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贯彻落实较好的,予以表彰,对一些典型案例公开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