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政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及陕西省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延安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现向社会公众发布,受理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案件的举报事宜,请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举报,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举报内容请尽可能详实,鼓励署名举报。
一、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911-8215344
举报邮箱:ygzz8215344@163.com
ygzb8215344@163.com
二、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华龙大厦18楼10号
邮政编码: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8215344
三、其他要求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将办公地址、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及人员组成于12月31日前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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