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专题学习教育和考试,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心中要有度、心中要有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行为上做到遵纪在先、守纪在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公务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任前廉政考试结束后,拟新任副科级干部田晓利感叹地说。
1月5日,吴起县组织21名拟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并在原廉政考试试卷基础上,组织人员将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加进试题,进行重点考核。
近日,吴起县还特邀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岳东峰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全县60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接受了现场辅导教育。县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和的通知》文件,给全县90名纪检监察干部订购了《准则》和《条例》原文及辅导资料,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省、市纪委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多措并举,深入学习宣传新精神;挺纪在前,坚决把学习贯彻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县委组织部给全县党员订购《准则》《条例》合订本5000本,要求各党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
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拟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是提拔任用和考核的必经程序,对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考试成绩全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此次考试我们适时地加入新《准则》和《条例》内容,其目的是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把《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心,在任职期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的言行,争做廉洁、清正、为民服务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