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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吴起县委:勇于担责 从严治党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建设-吴起县纪检委

来源: 时间:2014-10-16
中共吴起县委 
(2014年9月)

    今年以来,吴起县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效促进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一、抓部署、严落实,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夯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逐步形成自上而下,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出台了《2014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把全年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6块51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8名县级领导和15家牵头单位、36家参与单位,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目标化。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对全县各党委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以严肃的问责保障主体责任制落实。 
    二、抓导向、严把关,公道正派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落实党委选人用人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重基层、重实干、重公论的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制定出台《吴起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吴起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县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讨论任用干部票决制,健全完善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自荐的干部推荐提名制度,探索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履行组织程序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严明选人用人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和廉政、计生、维稳鉴定制度,强化后备干部管理,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建立提名推荐责任倒查机制,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去年选派39名拟提拔干部到征迁、信访等岗位进行了实践锻炼,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三、抓重点、严整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用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抓重点领域。围绕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坚决纠正发生群众身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违法问题28起,累计罚款46.3万元。二是抓重要时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扭住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击现场等方式,直接深入到各单位、各娱乐场所、酒店,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4起,处理党员干部6人,党政纪处分5人,其他处理1人,全县点名道姓通报问题2起,有效遏制了作风问题的反弹。三是抓重大问题。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当地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及时跟进,全程监督,严格问责,坚决查处各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谋发展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确保县委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四、抓源头、严防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约“三管”齐下,抓好党风廉政源头预防工作。一是以教育远离腐败。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十带头十不准”,从县委班子成员做起,带头作出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八个不”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分层分岗分类组织实施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强化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今年先后组织400多名乡镇基层干部参观了延安市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馆,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二是以制度防范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坚持把健全规章制度、建立规范化的运行机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先后制定出台了《吴起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吴起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围绕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的意见》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配套推行承诺、督查、述职、评议、考核“五步工作法”,在窗口服务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办事手续,落实一般事项5-7个工作日办结的限时办结制,全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以监督反对腐败。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综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使党委政府工作始终置身于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今年,全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出具廉政鉴定213份,进行任前廉政谈话38人,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单位12个,审计离任经济责任人12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19人,实行责任追究6人,实施警示训诫16人。 
    五、抓改革、严管理,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认真贯彻中央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工作重心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切实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撑腰壮胆。一是成立派出机构。目前,全县共有乡镇纪委12个,纪工委7个,实现了纪委工作全覆盖,无真空。同时,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严格工作联系,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派出(驻)纪工委的作用。二是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科室,取消议事协调机构60多个,减少职能交叉,把力量向监督和办案工作上倾斜。今年在全县干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仍为纪委增加8个编制,确保纪委顺利开展工作。三是支持加大办案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腐败多发势头,维护党的机体健康和队伍纯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60件,初核48件,立案26件,结案26件,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6人,给予党纪处分19人,行政处分9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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