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吴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庙沟镇曾岔村窦庄台组田应川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0年5月20日8时许,田应川在家门口外林地散牧20只山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豹镇沟门村孔涧组村民齐建堂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0年12月17日,齐建堂在该组庄子门前附近违规散牧10只羊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枣树湾社区居民马新院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0年10月10日,马新院在没有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白石咀山体建造猪舍10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刘渠子社区居民刘生权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0年10月中旬,刘生权未经审批私自修建房屋,且在2020年10月30日城建执法大队对违建房屋拆除过程进行阻挠,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问题,反映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无敬畏,少数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不强,行无规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