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蔺彦彪在任吴起街道蔺砭子村马连台组组长期间,分别于2013年9月、2014年2月,以返还吴起采油厂井队租水泵及燃油补助的名义,虚列开支将组集体12000元占为己有。
2021年5月20日县纪委给予蔺彦彪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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