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东峰作动员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炜刚宣布各巡察组人员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七轮巡察授权组长、副组长,全体巡察干部,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已巡察单位负责人,第七轮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市委巡察办调研检查我县巡察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开展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的通知》,安排部署了第七轮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组组长、已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第七轮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张东峰要求,要深入落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关于政治巡察的新安排、新要求、新部署,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成效考核反馈意见,以“市县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力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一要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在推动落实“两个维护”上持续用力,在推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上持续用力,在推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有发现问题的担当,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面对问题要敢于“亮剑”,努力发现深层次、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细查有价值的成案线索,着力推动和查处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和查处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要通过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和“作风加强年”活动,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要强化责任追究,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对巡察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必须整改到位,必须跟踪督促,从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书面整改、数字整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避免把整改搞成“烂尾工程”。